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7年上訴字第2643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2月23日
裁判案由: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97年度上訴字第2643號上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選任辯護人賴錦源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不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6年度簡上字第126號中華民國97年9月5日第一審判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案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偵字第3810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上訴駁回。
理由
一、本案經本院審理結果,認第一審諭知被告乙○○無罪之判決,並無不當,應予維持,並引用第一審判決書記載之證據及理由(如附件)。
二、檢察官上訴意旨略以:㈠被告以遭查獲扣案之紅龍魚7隻本身雖無晶片,然係人工繁殖,並非野生個體,查獲當時魚體並無晶片,係因晶片脫落所致,而主張上開紅龍魚均非野生個體云云。經原審函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就有關紅龍魚是否屬於保育類魚類,農委會函覆結果以紅龍魚(學名:Scleropagesformosus),屬保育類魚類,為農委會於91年4月24日以農林字第091003013號函公告修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中列為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且亦屬該會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條第2項規定公告修正「非經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之保育類野生動物、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之種類,且未列入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5條規定公告之「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人工飼養、繁殖之野生動物種類」名錄內,其人工繁殖族群之輸入,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之規範,惟如其係屬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列管物種,其自國外輸入時,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告「限制輸入貨品表、委託查核輸入貨品彙總表」之其他相關輸入規定,進口時應檢附出口國核發之CITES出口許可證,並進口報單明屬CITES附錄列管之物種,逕向海關報關進口,未依規定報名者,廠商應自負法律責任一情,此有農委會91年5月21日農林字第0910030874號函、97年4月2日農授林務字第0971700421號函及97年7月29日農授林務字第0970141002號函各1份在卷可參,是以紅龍魚如係經人工繁殖之個體,須有CITES出口許可證,並有晶片植入魚體,方能認定為人工繁殖之個體,而非野生個體。
㈡然查獲當時被告所持有之紅龍魚7隻體內均未有晶片一節,為被告於警、偵及原審審理中所不否認,則上開扣案之紅龍魚是否為人工繁殖,已非無疑,雖被告辯稱當時魚體並無晶片,係因晶片脫落所致云云,並經證人 朱昌源 及 王明璋 於原審中證稱:上開扣案之紅龍魚7隻係證人渠等出售予被告,出售當時均有交付脫落自魚體之晶片予被告,連同出廠證明書一起交給被告等語,但證人朱昌源及王明璋對於扣案之紅龍魚何隻係自己販賣予被告,均證稱無法辨識,且查獲之上開魚體內既無晶片存在,何以能證明上開扣案之紅龍魚係由證人朱昌源及王明璋籍販賣予被告,並均由人工繁殖,而非遭捕獲之野生個體?況被告於原審中亦自承:「‥‥我們手上的出廠證明書太多張,實在無法分辨哪1隻龍魚是哪1張出廠證明」云云,且參酌卷附之出廠證明書竟有西元2003年即已出廠之紅龍魚,此有上揭出廠證明書在卷可佐,顯與常情有違,則被告既係隨意抽取出廠證明書7張,據以作為查獲之紅龍魚出廠證明書,足見該出廠證明書並非上開扣案之紅龍魚原先出廠時,即植入魚體內後掉落之晶片證明文件,自難以上開辯詞,顯屬卸責之詞,不足採信;益證證人朱昌源及王明璋於原審所為之證詞,尚難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云云。
三、經查原判決對於認定被告並無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之犯行,已經詳細調查審酌,並對被告不利之證據,說明其如何不可採之理由,經核並無違背證據及論理法則。而魚體內有無植入晶片,固屬行政機關認定是否係屬人工繁殖或野生之管理方式之一,但如以此作為判定是否係屬人工養殖或野生之唯一依據,則恐有倒果為因,而判斷失準之虞。況且被告確有提出進口證明書及晶片以證明其販入者,確係人工繁殖之紅龍魚,只因以該等晶片植入之方式不佳,而導致掉落,以致無從分辨,究竟何一晶片係屬何一魚體。本院認被告之辯解,亦屬事理之常,自屬可採。原判決以並無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有檢察官起訴之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之犯行,而為被告無罪之諭知,於法並無不合,應予維持。檢察官上訴意旨所稱各節,仍無法動搖原判決之基礎。綜上所述,本件檢察官之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73條、第368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甲○○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97年12月23日
刑事刑十一庭審判長法官陳朱貴
法官何志通法官郭同奇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檢察官得上訴。
被告不得上訴。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康孝慈中華民國9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