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簡附民字第11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4年度簡附民字第115號原告 裔弘如 被告 薛榮豪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本院104年度簡字第1637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7月22日
刑事第二十六庭審判長法官王屏夏
法官陳明珠法官胡佩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春銘中華民國10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