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附民字第9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29日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附民字第90號原告 吳麗娥 被告盈發皮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吳全發 上列被告因業務過失致死等案件(本院100年度訴字第735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9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李進清
法官郭玄義法官陳銘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9日
書記官楊筱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