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57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57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4月24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五七四號
原告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丁○○訴訟代理人戊○○送達代收人丙○○被告甲○○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五月七日下午二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四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謝靜雯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四日~B法院書記官陳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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