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度婚字第102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婚字第102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離婚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婚字第一○二八號
原告乙○○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離婚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家事法庭~B法官許文碩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B法院書記官何俞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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