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5年基小字第183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1月04日
裁判案由:返還就學貸款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05年度基小字第1831號原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魏江霖 訴訟代理人楊永茂複代理人 任家伶 被告 胡品萱
胡萬龍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就學貸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5年12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參萬玖仟參佰玖拾貳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暨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零捌拾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中華民國106年1月4日
基隆簡易庭法官王慧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對於本件判決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本院合議庭,並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具繕本。
當事人之上訴,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上訴狀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㈠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
㈡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06年1月4日
書記官湯惠芳┌──┬─────┬─────────────┬─────────────┐│編號│尚欠本金│利息│違約金│││(新臺幣)├────────┬────┼────────┬────┤│││期間│週年利率│期間│週年利率││││(民國)││(民國)││├──┼─────┼────────┼────┼────────┼────┤│①│2,884元│自105年4月1日│1.62%│自105年5月2日│0.162%││││至105年5月8日││至105年5月8日││││├────────┼────┼────────┼────┤│││自105年5月9日│2.62%│自105年5月9日│0.262%││││至清償日││至105年11月1日││││││├────────┼────┤│││││自105年11月2日│0.524%││││││至清償日止││├──┼─────┼────────┼────┼────────┼────┤│②│7,485元│自105年4月1日│1.62%│自105年5月2日│0.162%││││至105年5月8日││至105年5月8日││││├────────┼────┼────────┼────┤│││自105年5月9日│2.62%│自105年5月9日│0.262%││││至清償日││至105年11月1日││││││├────────┼────┤│││││自105年11月2日│0.524%││││││至清償日止││├──┼─────┼────────┼────┼────────┼────┤│③│7,485元│自105年4月1日│1.62%│自105年5月2日│0.162%││││至105年5月8日││至105年5月8日││││├────────┼────┼────────┼────┤│││自105年5月9日│2.62%│自105年5月9日│0.262%││││至清償日││至105年11月1日││││││├────────┼────┤│││││自105年11月2日│0.524%││││││至清償日止││├──┼─────┼────────┼────┼────────┼────┤│④│7,328元│自105年4月1日│1.62%│自105年5月2日│0.162%││││至105年5月8日││至105年5月8日││││├────────┼────┼────────┼────┤│││自105年5月9日│2.62%│自105年5月9日│0.262%││││至清償日││至105年11月1日││││││├────────┼────┤│││││自105年11月2日│0.524%││││││至清償日止││├──┼─────┼────────┼────┼────────┼────┤│⑤│7,487元│自105年4月1日│1.62%│自105年5月2日│0.162%││││至105年5月8日││至105年5月8日││││├────────┼────┼────────┼────┤│││自105年5月9日│2.62%│自105年5月9日│0.262%││││至清償日││至105年11月1日││││││├────────┼────┤│││││自105年11月2日│0.524%││││││至清償日止││├──┼─────┼────────┼────┼────────┼────┤│⑥│6,723元│自105年4月1日│1.62%│自105年5月2日│0.162%││││至105年5月8日││至105年5月8日││││├────────┼────┼────────┼────┤│││自105年5月9日│2.62%│自105年5月9日│0.262%││││至清償日││至105年11月1日││││││├────────┼────┤│││││自105年11月2日│0.524%││││││至清償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