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66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66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3月12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668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蔡讚玟
(另案於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執行中)指定辯護人 陳昭全 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3月12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劉為丕
法官謝枚霏法官翁儀齡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采蓉中華民國10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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