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度聲字第207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聲字第207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8月20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聲字第2070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受刑人洪家勝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10年度執聲字第95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洪家勝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捌月。
理由受刑人洪家勝因詐欺等數罪,經本院及最高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並衡酌受刑人所犯各罪之犯罪類型、行為態樣、手段、動機、侵害法益種類及責任非難程度,而為整體評價後,定其應執行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0年8月20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鄭永玉
法官周莉菁法官卓進仕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廖家莉中華民國110年8月20日附表:受刑人洪家勝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6月(共2罪)有期徒刑1年1月(共3罪)有期徒刑1年4月(共2罪)犯罪日期106年3月20日至106年3月21日、106年3月27日106年3月22日(2次)、106年3月23日106年3月23日至106年3月24日、106年3月28日至106年3月29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06年度偵緝字第1798號臺中地檢106年度偵緝字第1798號臺中地檢106年度偵緝字第179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案號107年度上訴字第1766號107年度上訴字第1766號107年度上訴字第1766號判決日期108年1月15日108年1月15日108年1月15日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1278號108年度台上字第1278號108年度台上字第1278號判決確定日期108年4月11日108年4月11日108年4月11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備註臺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6331號臺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6331號臺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6331號編號1至9曾定有期徒刑4年編號456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3月(共4罪)有期徒刑1年1月(共5罪)犯罪日期106年3月28日106年4月6日(2次)、106年4月7日、106年4月25日106年4月6日(5次)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06年度偵緝字第1798號臺中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6726號等臺中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6726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案號107年度上訴字第1766號108年度上訴字第2247號等108年度上訴字第2247號等判決日期108年1月15日109年1月14日109年1月14日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1278號109年度台上字第5206號等109年度台上字第5206號等判決確定日期108年4月11日109年11月12日109年11月12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備註臺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6331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7226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7226號編號1至9曾定有期徒刑4年編號789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4月(共4罪)有期徒刑1年2月(共4罪)有期徒刑1年6月犯罪日期106年4月6日、106年4月7日、106年4月14日、106年4月17日106年4月1日、106年4月3日、106年4月14日、106年4月18日106年4月25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6726號等臺中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6726號等臺中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6726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2247號等108年度上訴字第2247號等109年度上更一字第327號判決日期109年1月14日109年1月14日110年1月27日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中高分院案號109年度台上字第5206號等109年度台上字第5206號等109年度上更一字第327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11月12日109年11月12日110年2月22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備註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7226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7226號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3471號編號1至9曾定有期徒刑4年編號1011罪名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4月(共4罪)有期徒刑1年5月犯罪日期106年3月26日(2次)、106年4月7日、106年4月12日106年4月11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1184號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1184號最後事實審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案號110年度上訴字第473號110年度上訴字第473號判決日期110年5月26日110年5月26日確定判決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案號110年度上訴字第473號110年度上訴字第473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6月30日110年6月30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備註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650號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650號編號10至11曾定有期徒刑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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