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基小字第2000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基小字第200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1月08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基小字第2000號原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衍茂 訴訟代理人 何承衛 被告 楊婷媗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依法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
基隆簡易庭法官張逸群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
書記官顏培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