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基小字第2000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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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基小字第200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1月08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基小字第2000號原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衍茂 訴訟代理人 何承衛 被告 楊婷媗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依法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
基隆簡易庭法官張逸群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
書記官顏培容

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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