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福建金門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1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9月21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17號原告甲○○法定代理人乙○○被告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4年9月21日
民事庭法官林慶郎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4年9月21日
書記官陳鴻璋
裁判字號:福建金門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1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9月21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17號原告甲○○法定代理人乙○○被告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4年9月21日
民事庭法官林慶郎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4年9月21日
書記官陳鴻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