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催字第413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催字第4131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壹仟元,聲請人僅繳納新臺幣肆拾伍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裁判費新臺幣玖佰伍拾伍元,逾期不繳納裁判費,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11月30日
民事庭法官沈佳宜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96年11月30日
書記官沈錫輝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催字第413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催字第4131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壹仟元,聲請人僅繳納新臺幣肆拾伍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裁判費新臺幣玖佰伍拾伍元,逾期不繳納裁判費,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11月30日
民事庭法官沈佳宜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96年11月30日
書記官沈錫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