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989號民事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989號

原告凱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余亮賢

訴訟代理人 郭佳瑋 律師

簡剛彥 律師

被告新睿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新智

訴訟代理人 林仕訪 律師

林育靖 律師

呂紹瑋

黃旻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4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鄭政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 黃志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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