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附民字第22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2月18日
裁判案由:傷害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字第2204號原告 劉怡君 被告 龔學鍊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本院112年度易字第1250號),經原告對被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劉景宜
法官王麗芳法官莊惠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映孜中華民國1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