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除字第2163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除字第216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09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8年度除字第2163號聲請人全位傳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
甲○○丙○○訴訟代理人丁○○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128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8年11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8年12月9日
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薛中興
法官胡宏文法官莊書雯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8年12月9日
書記官謝梅琴┌───────────────────────────────────────────────────┐│附表:98年度除字第2163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凱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0000-0││1│223││├──┼───────────────┼──────────────┼────┼───┼────┼───┤│002│凱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E-0000000-0││1│10000││├──┼───────────────┼──────────────┼────┼───┼────┼───┤│003│凱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E-0000000-0││1│10000││├──┼───────────────┼──────────────┼────┼───┼────┼───┤│004│凱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E-0000000-0││1│10000││├──┼───────────────┼──────────────┼────┼───┼────┼───┤│005│凱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E-0000000-0││1│10000││├──┼───────────────┼──────────────┼────┼───┼────┼───┤│006│凱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E-0000000-0││1│10000││├──┼───────────────┼──────────────┼────┼───┼────┼───┤│007│凱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E-0000000-0││1│10000││├──┼───────────────┼──────────────┼────┼───┼────┼───┤│008│凱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E-0000000-0││1│10000││├──┼───────────────┼──────────────┼────┼───┼────┼───┤│009│凱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E-0000000-0││1│10000││├──┼───────────────┼──────────────┼────┼───┼────┼───┤│010│凱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E-0000000-0││1│10000││├──┼───────────────┼──────────────┼────┼───┼────┼───┤│011│凱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E-0000000-0││1│10000││├──┼───────────────┼──────────────┼────┼───┼────┼───┤│012│凱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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