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附民字第257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附民字第257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1月15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字第2574號原告冠軍國際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施宏洋 被告 廖悅 兼上一人之法定代理人 廖泊澈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112年度訴字第1257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茲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裁定移送本院民事庭。
中華民國113年1月15日
刑事第十七庭審判長法官劉凱寧
法官何奕萱法官許菁樺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翊芳中華民國1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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