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字第2328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司促字第2328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8月1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促字第23287號債權人世來法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金緯綠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㈠確認請求原因事實債務人簽發支票號碼「TYAB075341」之
記載是否有誤?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8年8月1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羅欣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8年8月19日
書記官賴亮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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