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司繼字第129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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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司繼字第1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1月20日

裁判案由:陳報遺產清冊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司繼字第129號聲請人 楊昇鑫
一、上列聲請人聲請陳報遺產清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七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被繼承人 楊慶中 載有死亡事實之除戶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104年1月20日
家事法庭司法事務官盧俊宇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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