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審簡字第691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 桃園 地方法院110年審簡字第691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1月18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0年度審簡字第691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劉嘉惠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廖彥傑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字第7919號、第7930號、第10981號、第12513號),本院受理後(110年度審易字第743號),經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判決如下:
主文劉嘉惠犯竊盜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除證據部分增列「被告劉嘉惠於本院準備程序時之自白」外,其餘均與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相同,茲引用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劉嘉惠就附件犯罪事實欄二(一)、(二)、(三)、(四)所為,係分別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
被告犯上開4次竊盜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
(二)被告前因①強盜案件,經本院以102年度訴字第304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確定;②竊盜案件,經本院以10
3年度審易字第716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7月,上訴後,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3年度上易字第1604號撤銷原判決,改判有期徒刑7月確定;③竊盜案件,經本院以103年度桃簡字第1200號判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共2罪,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上訴後於本院以103年度簡上字第47
9號案件撤回上訴確定;④詐欺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04年度審簡字第544號判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確定,嗣上開①、②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5年度聲字第104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6月確定,上開③、④之罪刑,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05年度聲字第1670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1月確定,並與前開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6月接續執行,於民國
109年4月27日因縮短刑期假釋出監,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參。公訴意旨雖認上開②之罪刑早已於104年8月13日執行完畢,應論以累犯云云,惟被告受有前開②案件之罪刑執行完畢後逾5年,分別於10
9年11月27日、109年11月28日、109年12月7日、109年12月22日始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均不構成累犯,應無從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併此敘明。
(三)被告雖於本院準備程序時陳稱:其有罹患躁鬱症之精神疾病,主張有刑法第19條第2項規定之適用云云,且於偵查中提出聯新國際醫院診斷證明書及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等情。然查本院細譯被告於警詢、偵訊及本院準備程序時,對於其如何及為何為本案前開犯行,均能清楚陳述,足認被告為本案犯行當時,實有判斷情勢、分析事理而為行為之能力,復觀前開診斷證明書之內容,僅可認被告遇事較易造成情緒起伏等情,仍無礙其行為時之精神狀態。準此,被告既於行為時有明確認識其行為違法性之能力,並無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完全喪失或顯著減低之情形,自不能據刑法第19條第2項之規定減輕其刑,被告上開所辯,顯非可採。
(四)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不思以正當方式獲取財物,竟圖不勞而獲,恣意為本案4次竊盜犯行,顯然欠缺對他人財產權之尊重;惟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並主動與告訴人等和解,犯後態度尚可,兼衡被告之犯罪動機、本案之情節、所生危害暨其生活及經濟狀況、素行、年紀及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分別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暨定其應執行刑,並就此再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部分
(一)按宣告沒收或追徵有過苛之虞、欠缺刑法上之重要性、犯罪所得價值低微,或為維持受宣告人生活條件之必要者,得不宣告或酌減之,刑法第38條之2第2項定有明文。經查,被告竊得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物原應沒收,然被告均已與告訴人寶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龜山萬壽分公司、富客隆服飾股份有限公司(即艾瑪特服飾龜山店)、全聯福利中心桃鶯店達成和解,並均已給付賠償金,此有和解書3份附卷可查(見本院審簡卷第39至43頁),基於上開沒收規定之立法理由係為保障被害人因犯罪所生之求償權,使犯罪利得償還被害人優先於國家沒收,將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而不是由國家終局享有,俾符合利得沒收追求回復正常財產秩序之目的,而本案情形,訴訟上之和解已滿足告訴人等因犯罪所生對被告之求償權,且達到利得沒收所追求回復合法財產秩序功能,實現利得沒收之目的,如逕予剝奪犯罪所得並宣告沒收、追徵該部分之犯罪所得,將使其雙重受償(依刑事訴訟法第473條第1項規定,權利人聲請發還者,檢察官應將沒收物及追徵財產發還或給付權利人),無疑使被告居於重複受追索之不利地位,是為免有過苛之虞,爰不予宣告沒收。
(二)末按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亦有明文。經查,被告竊得如附表四所示之物,業經合法發還全聯福利中心中興店員工即告訴人 陳紅玉 ,有贓物認領保管單附卷可憑(見偵字第00000號卷第43頁),被告已未保有犯罪所得,依上開規定,爰不予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2
0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第51條第5款、第38條之1第5項、第38條之2第2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8日
刑事審查庭法官高上茹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蔡宛軒中華民國110年11月18日附表一:附件犯罪事實欄二(一)竊取之物品┌──┬────────┬──┐│編號│商品名稱│數量│├──┼────────┼──┤│1│外套│2│└──┴────────┴──┘附表二:附件犯罪事實欄二(二)竊取之物品┌──┬────────┬──┬──┬────────┬──┐│編號│商品名稱│數量│編號│商品名稱│數量│├──┼────────┼──┼──┼────────┼──┤│1│桂格天地合補官燕│5│2│桂格天地合補官燕│2│││窩(70g*6入)│││窩(42g*6入)││├──┼────────┼──┼──┼────────┼──┤│3│桂格冬蟲夏草活靈│1│4│實力白蘭氏雙認證│1│││芝滋補液(60ml*1│││雞精(70g*19入)││││2瓶)│││││├──┼────────┼──┼──┼────────┼──┤│5│實力白蘭氏強化型│1│6│實力白蘭氏強化型│2│││金盞花葉黃素(│││金盞花葉黃素(60││││60ml*14入)│││ml*6入)││├──┼────────┼──┼──┼────────┼──┤│7│實力白蘭氏養蔘飲│1│8│實力白蘭氏旭沛人│1│││(60ml*18入)│││蔘蜆精(60ml*15│││││││入)││├──┼────────┼──┼──┼────────┼──┤│9│實力白蘭氏經典冰│3│10│實力白蘭氏經典冰│3│││糖燕窩禮盒(42g*│││糖燕窩禮盒(60g*││││5入)│││5入)││└──┴────────┴──┴──┴────────┴──┘附表三:附件犯罪事實欄二(三)竊取之物品┌──┬────────┬──┬──┬────────┬──┐│編號│商品名稱│數量│編號│商品名稱│數量│├──┼────────┼──┼──┼────────┼──┤│1│ 森田 藥粧高效淨痘│2│2│施巴痘淨面皰凝膠│5│││調理霜20g│││10ml││├──┼────────┼──┼──┼────────┼──┤│3│Lamborghini男性│1│4│Lamborghini男性│1│││淡香水75ml-神│││淡香水75ml-經││││話能量│││典能量││├──┼────────┼──┼──┼────────┼──┤│5│Lamborghini男性│1│6│ 曼秀 雷敦 頂級濃潤│2│││淡香水75ml-水│││柔霜潤唇膏3.3g││││能量│││││├──┼────────┼──┼──┼────────┼──┤│7│ 白雪姬 腋下嫩白美│1│8│H-BALO酷涼型磨│1│││肌皂100g│││砂霜250g││├──┼────────┼──┼──┼────────┼──┤│9│迷漾蘭花堂保濕晶│1│10│ 李施德霖 全效護理│1│││亮去角質250ml│││漱口水750ml││├──┼────────┼──┼──┼────────┼──┤│11│李施德霖健康亮白│1│12│莉婕頂級奶霜泡沫│1│││除菌漱口水750ml│││染髮劑1PK櫻桃│││││││棕色││├──┼────────┼──┼──┼────────┼──┤│13│莉婕頂級奶霜泡沫│1│14│蠟筆 小新小白平 │1│││染髮劑2P紅銅棕│││口褲-黑XL││││色│││││├──┼────────┼──┼──┼────────┼──┤│15│蠟筆小新與小白平│1│16│TS-C010XL(1C3S)│1│││口褲-藍XL│││雙子星平口褲││├──┼────────┼──┼──┼────────┼──┤│17│CR-HEATPLUS肌暖│1│18│CR-雙磨毛輕量升│1│││女圓領長袖衫-粉│││溫圓領保暖衣-黑││││S│││L││├──┼────────┼──┼──┼────────┼──┤│19│法蘭絨套裝│1│20│俏正美BB蜂王飲│2││││││50ml*10瓶││├──┼────────┼──┼──┼────────┼──┤│21│IVENOR夜塑崩30│3│22│Amino日本專利有│1│││粒│││酵咕嚕益生菌20│││││││入││├──┼────────┼──┼──┼────────┼──┤│23│Amino專利好順蔬│1│24│義美生醫-常順軍│1│││暢益生菌20入│││益生菌-日常保健│││││││版││├──┼────────┼──┼──┼────────┼──┤│25│葡萄王易得孅益生│3│26│OMRON歐姆龍MC-5│1│││菌膠囊30粒│││23紅外線耳溫槍││├──┼────────┼──┼──┼────────┼──┤│27│雅漾舒護活泉水│1│28│雅漾舒護活泉水│1│││300ml│││150ml二入特惠組││├──┼────────┼──┼──┼────────┼──┤│29│享溫馨滴雞精│2│30│雅漾24H全效活│1│││60ml*5入│││泉保濕精華30ml│││││││二入組││├──┼────────┼──┼──┼────────┼──┤│31│雅漾舒敏修護保濕│1│32│MissSeesaw 透妍 │1│││精華乳二入組│││水凝賽洛美5g-30│││││││入││└──┴────────┴──┴──┴────────┴──┘附表四:附件犯罪事實欄二(四)竊取之物品┌──┬────────┬──┬──┬────────┬──┐│編號│商品名稱│數量│編號│商品名稱│數量│├──┼────────┼──┼──┼────────┼──┤│1│白蘭氏養蔘飲│1│2│天地合補含鐵四物│1││││││飲││├──┼────────┼──┼──┼────────┼──┤│3│天地合補膠原蛋白│1│4│天地合補精粹玫瑰│1│││玫瑰四物飲│││四物飲││└──┴────────┴──┴──┴────────┴──┘附錄本判決論罪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0年度偵字第7919號110年度偵字第7930號110年度偵字第10981號110年度偵字第12513號被告劉嘉惠女42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桃園市○○區○○○路0段000巷00號居桃園市○○區○○街00巷00弄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該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劉嘉惠前因竊盜案件,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03年度審易第716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7月確定(徒刑期間自民國104年1月14日至104年8月13日止,下稱應執行刑A);再因(1)強盜案件,經同法院以102年度訴字第304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經提起上訴,為臺灣高等法院以103年度上訴字第1662號判決駁回,又再提起上訴,嗣經最高法院以104年度台上字第302號判決駁回而確定;(2)詐欺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04年度審易字第1230號、10
4年度審簡字第544號分別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2月,定應執行刑5月確定(前開2罪徒刑期間104年8月14日至
112年5月13日止,下稱應執行刑B),於109年4月27日縮短刑期假釋出監並付保護管束。
二、詎劉嘉惠仍不知悔改,基於竊盜之犯意,分別為下列行為:㈠於109年11月28日下午1時26分許,在桃園市○○區○○路
000號HI-MART艾瑪特男女流行服飾店內,徒手竊取吊掛於衣架上之外套2件,未經結帳即步出該店離去。嗣該店員工 陳嘉雯 發覺遭竊並調閱店內監視器,報警查獲。
㈡於109年12月7日中午12時21分許起至同日中午12時59分許
止、109年12月8日下午1時許起至同日下午1時28分許止,在桃園市○○區○○路000號全聯福利中心桃鶯店,竊取店內擺放之佳格天地合補官燕窩(70g*6入)5盒、佳格天地合補官燕窩(42g*5入)2盒、桂格冬蟲夏草活靈芝滋補液(60ml*12瓶)1盒、實力白蘭氏雙認證雞精(70g*19入)1盒、實力白蘭氏強化型金盞花葉黃素(60ml*14入)1盒、實力白蘭氏強化型金盞花葉黃素(60ml*6入)2盒、實力白蘭氏養蔘飲(60ml*18入)1盒、實力白蘭氏旭沛人蔘蜆精(60ml*15入)1盒、實力白蘭氏經典冰糖燕窩禮盒(42g*5入)3盒、實力白蘭氏經典冰糖燕窩禮盒(60g*5入)3盒等商品,得手後,未結帳即離去。嗣該賣場店長 賴淑薰 發覺遭竊並調閱店內監視器,報警查獲。
㈢於109年11月27日上午11時18分許起至同日11時59分止,騎
乘車牌號碼000-0000號重型機車,至桃園市○○區○○路0段000巷0號寶雅龜山萬壽店,徒手竊取店內如附表所示之化妝品、保養品、貼身衣物及保健品等商品,得手後,將該商品放入預先準備購物袋及後背包隨即騎車離去。嗣該店員工 張崇武 發覺遭竊並調閱店內監視器,報警查獲。
㈣於109年12月22日上午10時22分許,在桃園市○○區○○街
00號全聯福利中心中興店,徒手竊取店內之白蘭氏養蔘飲1盒、天地合補含鐵四物飲1盒、天地合補膠原蛋白玫瑰四物飲1盒、天地合補精粹玫瑰四物飲1盒,得手後,將該商品放入預先準備購物袋及後背包隨即騎車離去。嗣該店員工陳紅玉發覺遭竊並調閱店內監視器,報警查獲。
二、案經張崇武、陳紅玉告訴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賴淑薰訴由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編號│證據名稱│待證事實│├──┼─────────────┼───────────┤│1│被告劉嘉惠於警詢中之供述│供承於上述時地拿取犯罪││││事實欄相關之物。│├──┼─────────────┼───────────┤│2│證人即HI-MART艾瑪特男女│佐證犯罪事實欄二、㈠之│││流行服飾店員工陳嘉雯於警詢│事實。│││中之指述(案號110年度偵字││││第7919號)││├──┼─────────────┼───────────┤│3│告訴人即全聯福利中心桃鶯店│佐證犯罪事實欄二、㈡之│││店長賴淑薰於警詢時之指述(│事實。│││案號110年度偵字第7930││││號)││├──┼─────────────┼───────────┤│4│告訴人即寶雅龜山萬壽店員工│佐證犯罪事實欄二、㈢之│││張崇武於警詢時之指述(案號│事實。│││110年度偵字第10981號)││├──┼─────────────┼───────────┤│5│告訴人即全聯福利中心中興店│佐證犯罪事實欄二、㈣之│││陳紅玉於警詢時之指述(案號│事實。│││110年度偵字第12513號)││├──┼─────────────┼───────────┤│6│監視錄影翻拍照片、現場蒐證│佐證犯罪事實欄二、㈠之│││照片共10張及監視錄影光碟│事實。│││1片(案號110年度偵字第79││││19號)││├──┼─────────────┼───────────┤│7│現場及路口監視錄影翻拍照片│佐證犯罪事實欄二、㈡之│││共16張及監視錄影光碟1片(│事實。│││案號110年度偵字第7930號)││├──┼─────────────┼───────────┤│8│現場及路口監視錄影翻拍照片│佐證犯罪事實欄二、㈢之│││共16張及監視錄影光碟1片(│事實。│││案號110年度偵字第10981號││││)││├──┼─────────────┼───────────┤│9│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扣│佐證犯罪事實欄二、㈣之│││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贓│事實。│││物認領保管單各1份、現場││││及路口監視錄影翻拍照片共13││││張(案號110年度偵字第1251││││3號)││└──┴─────────────┴───────────┘
二、核被告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被告所犯之上開4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分論併罰。
三、次按二以上徒刑之執行,除數罪併罰,在所裁定之執行刑尚未全部執行完畢以前,各罪之宣告刑均不發生執行完畢之問題外(47年度台抗字第2號判決),似宜以核准開始假釋之時間為基準,限於原各得獨立執行之刑,均尚未執行期滿,始有依刑法79條之1第1、2項規定,合併計算其最低應執行期間,同時合併計算其假釋後殘餘刑期之必要。倘假釋時,其中甲罪徒刑已執行期滿,則假釋之範圍應僅限於尚殘餘刑期之乙罪徒刑,其效力不及於甲罪徒刑,縱監獄將已執行期滿之甲罪徒刑與尚在執行之乙罪徒刑合併計算其假釋最低執行期間,亦不影響甲罪業已執行完畢之效力,最高法院10
3年度第1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本件被告劉嘉惠前有如犯罪事實欄所載之犯罪科刑及執行情形,有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在卷可參,是縱其因「應執行刑A」、「應執行刑B」接續執行並在假釋期間內再犯罪,致前開假釋經撤銷,依前揭決議意旨,仍無礙於「應執行刑A」刑期已執行完畢之效力,故被告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前開「應執行刑A」),於5年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請參照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審酌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末被告犯罪所得,請依法沒收,若無不能沒收,請追徵其價額。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此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0年4月23日
檢察官楊挺宏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10年4月29日
書記官李純慧所犯法條:
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編號│商品名稱│數量│編號│商品名稱│數量│├──┼────────┼──┼──┼────────┼──┤│1│森田藥粧高效淨痘│2│2│施巴痘淨面皰凝膠│5│││調理霜20g│││10ml││├──┼────────┼──┼──┼────────┼──┤│3│Lamborghini男性│1│4│Lamborghini男性│1│││淡香水75ml-神│││淡香水75ml-經││││話能量│││典能量││├──┼────────┼──┼──┼────────┼──┤│5│Lamborghini男性│1│6│ 曼秀雷敦 頂級濃潤│2│││淡香水75ml-水│││柔霜潤唇膏3.3g││││能量│││││├──┼────────┼──┼──┼────────┼──┤│7│白雪姬腋下嫩白美│1│8│H-BALO酷涼型磨│1│││肌皂100g│││砂霜250g││├──┼────────┼──┼──┼────────┼──┤│9│迷漾蘭花堂保濕晶│1│10│李施德霖全效護理│1│││亮去角質250ml│││漱口水750ml││├──┼────────┼──┼──┼────────┼──┤│11│李施德霖健康亮白│1│12│莉婕頂級奶霜泡沫│1│││除菌漱口水750ml│││染髮劑1PK櫻桃│││││││棕色││├──┼────────┼──┼──┼────────┼──┤│13│莉婕頂級奶霜泡沫│1│14│蠟筆小新與小白平│1│││染髮劑2P紅銅棕│││口褲-黑XL││││色│││││├──┼────────┼──┼──┼────────┼──┤│15│蠟筆小新與小白平│1│16│TS-C010XL(1C3S)│1│││口褲-藍XL│││雙子星平口褲││├──┼────────┼──┼──┼────────┼──┤│17│CR-HEATPLUS肌暖│1│18│CR-雙磨毛輕量升│1│││女圓領長袖衫-粉│││溫圓領保暖衣-黑││││S│││L││├──┼────────┼──┼──┼────────┼──┤│19│法蘭絨套裝│1│20│俏正美BB蜂王飲│2││││││50ml*10瓶││├──┼────────┼──┼──┼────────┼──┤│21│IVENOR夜塑崩30│3│22│Amino日本專利有│1│││粒│││酵咕嚕益生菌20│││││││入││├──┼────────┼──┼──┼────────┼──┤│23│Amino專利好順蔬│1│24│義美生醫-常順軍│1│││暢益生菌20入│││益生菌-日常保健│││││││版││├──┼────────┼──┼──┼────────┼──┤│25│葡萄王易得孅益生│3│26│OMRON歐姆龍MC-5│1│││菌膠囊30粒│││23紅外線耳溫槍││├──┼────────┼──┼──┼────────┼──┤│27│雅漾舒護活泉水│1│28│雅漾舒護活泉水│1│││300ml│││150ml二入特惠組││├──┼────────┼──┼──┼────────┼──┤│29│享溫馨滴雞精│2│30│雅漾24H全效活│1│││60ml*5入│││泉保濕精華30ml│││││││二入組││├──┼────────┼──┼──┼────────┼──┤│31│雅漾舒敏修護保濕│1│32│MissSeesaw透妍│1│││精華乳二入組│││水凝賽洛美5g-30│││││││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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