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6年度聲字第196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6年聲字第19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1月13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6年度聲字第1960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楊建業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6年度執聲字第75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楊建業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陸年。
理由受刑人楊建業因犯如附表所示等罪,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本院及最高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檢察官聲請書所附附表之錯誤,均更正如本裁定附表所示)。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至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案件,另所處併科罰金新臺幣2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之罰金刑,雖不在本件定應執行刑之列,但仍應與本件附表所示各罪所定之應執行刑併執行之,附此敘明。
中華民國106年11月13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鄭永玉
法官李進清法官卓進仕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黃粟儀中華民國106年11月13日附表: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楊建業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有期徒刑7月││││金新臺幣200000元││├────────┼───────────┼───────────┼───────────┤│犯罪日期│104年3月6日8時許│103年12月間某日│104年農曆年前半個月左│││││右││││││├────────┼───────────┼───────────┼───────────┤│偵查(自訴)機關│新北地檢104年度毒偵字│彰化地檢104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104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第3465號│2877號等│2877號等│├─┬──────┼───────────┼───────────┼───────────┤│最│法院│新北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後││││││事├──────┼───────────┼───────────┼───────────┤│實│案號│104年度審訴字第890號│104年度訴字第228號│104年度訴字第228號││審││││││├──────┼───────────┼───────────┼───────────┤││判決日期│104年7月13日│105年3月17日│105年3月17日│││││││├─┼──────┼───────────┼───────────┼───────────┤││法院│最高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確││││││定├──────┼───────────┼───────────┼───────────┤│判│案號│105年度台上字第149號│104年度訴字第228號│104年度訴字第22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5年1月14日│105年4月16日│105年4月16日│││││││├─┴──────┼───────────┼───────────┼───────────┤│是否為得易科│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罰金之案件││││├────────┼───────────┼───────────┼───────────┤│備註│彰化地檢105年度執助字│彰化地檢105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105年度執字第│││第145號│4845號│4845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楊建業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3年8月間某日起至104│103年8月間某日起至104│103年8月間某日起至104│││年6月4日查獲前某時止│年6月4日查獲前某時止│年6月4日查獲前某時止││││││├────────┼───────────┼───────────┼───────────┤│偵查(自訴)機關│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2271號等│12271號等│12271號等│├─┬──────┼───────────┼───────────┼───────────┤│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後││││││事├──────┼───────────┼───────────┼───────────┤│實│案號│105年度上訴字第117號│105年度上訴字第117號│105年度上訴字第117號││審││││││├──────┼───────────┼───────────┼───────────┤││判決日期│105年3月24日│105年3月24日│105年3月24日│││││││├─┼──────┼───────────┼───────────┼───────────┤││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判│案號│105年度台上字第2268號│105年度台上字第2268號│105年度台上字第226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5年9月8日│105年9月8日│105年9月8日│││││││├─┴──────┼───────────┼───────────┼───────────┤│是否為得易科│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罰金之案件││││├────────┼───────────┴───────────┴───────────┤│備註│彰化地檢105年度執助字第664號(編號4至14曾定應執行刑19年)│││││││└────────┴───────────────────────────────────┘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楊建業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3年8月間某日起至104│103年8月間某日起至104│103年8月間某日起至104│││年6月4日查獲前某時止│年6月4日查獲前某時止│年6月4日查獲前某時止││││││├────────┼───────────┼───────────┼───────────┤│偵查(自訴)機關│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2271號等│12271號等│12271號等│├─┬──────┼───────────┼───────────┼───────────┤│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後││││││事├──────┼───────────┼───────────┼───────────┤│實│案號│105年度上訴字第117號│105年度上訴字第117號│105年度上訴字第117號││審││││││├──────┼───────────┼───────────┼───────────┤││判決日期│105年3月24日│105年3月24日│105年3月24日│││││││├─┼──────┼───────────┼───────────┼───────────┤││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判│案號│105年度台上字第2268號│105年度台上字第2268號│105年度台上字第226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5年9月8日│105年9月8日│105年9月8日│││││││├─┴──────┼───────────┼───────────┼───────────┤│是否為得易科│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罰金之案件││││├────────┼───────────┴───────────┴───────────┤│備註│彰化地檢105年度執助字第664號(編號4至14曾定應執行刑19年)│││││││└────────┴───────────────────────────────────┘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楊建業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10月│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4年6月││││││├────────┼───────────┼───────────┼───────────┤│犯罪日期│103年8月間某日起至104│104年4月底某日│104年5月初某日│││年6月4日查獲前某時止││││││││├────────┼───────────┼───────────┼───────────┤│偵查(自訴)機關│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2271號等│12271號等│12271號等│├─┬──────┼───────────┼───────────┼───────────┤│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後││││││事├──────┼───────────┼───────────┼───────────┤│實│案號│105年度上訴字第117號│105年度上訴字第117號│105年度上訴字第117號││審││││││├──────┼───────────┼───────────┼───────────┤││判決日期│105年3月24日│105年3月24日│105年3月24日│││││││├─┼──────┼───────────┼───────────┼───────────┤││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判│案號│105年度台上字第2268號│105年度台上字第2268號│105年度台上字第226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5年9月8日│105年9月8日│105年9月8日│││││││├─┴──────┼───────────┼───────────┼───────────┤│是否為得易科│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罰金之案件││││├────────┼───────────┴───────────┴───────────┤│備註│彰化地檢105年度執助字第664號(編號4至14曾定應執行刑19年)│││││││└────────┴───────────────────────────────────┘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楊建業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3│14│1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5年6月│有期徒刑2年│有期徒刑9年││││││├────────┼───────────┼───────────┼───────────┤│犯罪日期│104年5月28日某時│於不詳時間購入至104年│103年11月17日││││6月4日為警查獲時止│││││││├────────┼───────────┼───────────┼───────────┤│偵查(自訴)機關│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104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12271號等│12271號等│2877號等│├─┬──────┼───────────┼───────────┼───────────┤│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中高分院││後││││││事├──────┼───────────┼───────────┼───────────┤│實│案號│105年度上訴字第117號│105年度上訴字第117號│105年度上訴字第663號││審││││││├──────┼───────────┼───────────┼───────────┤││判決日期│105年3月24日│105年3月24日│105年7月21日│││││││├─┼──────┼───────────┼───────────┼───────────┤││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判│案號│105年度台上字第2268號│105年度台上字第2268號│106年度台上字第125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5年9月8日│105年9月8日│106年7月19日│││││││├─┴──────┼───────────┼───────────┼───────────┤│是否為得易科│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罰金之案件││││├────────┼───────────┴───────────┼───────────┤│備註│彰化地檢105年度執助字第664號(編號4至14曾定應│彰化地檢106年度執字第│││執行刑19年)│4818號(編號15至18曾定││││應執行刑12年)│└────────┴───────────────────────┴───────────┘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楊建業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6│17│1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0年6月│有期徒刑4年6月│有期徒刑4年││││││├────────┼───────────┼───────────┼───────────┤│犯罪日期│104年3月5日│103年12月24日│104年1月10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4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104年度偵字第│彰化地檢104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2877號等│2877號等│287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實│案號│105年度上訴字第663號│105年度上訴字第663號│105年度上訴字第663號││審││││││├──────┼───────────┼───────────┼───────────┤││判決日期│105年7月21日│105年7月21日│105年7月21日│││││││├─┼──────┼───────────┼───────────┼───────────┤││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判│案號│106年度台上字第1258號│106年度台上字第1258號│106年度台上字第125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6年7月19日│106年7月19日│106年7月19日│││││││├─┴──────┼───────────┼───────────┼───────────┤│是否為得易科│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不得易科、社勞││罰金之案件││││├────────┼───────────┴───────────┴───────────┤│備註│彰化地檢106年度執字第4818號(編號15至18曾定應執行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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