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促字第1124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司促字第1124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4月24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13年度司促字第11242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務人 吳晏展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伍拾萬伍仟壹佰零柒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一)債務人吳晏展於民國112年05月12日向債權人借款70,000元,約定自民國112年05月12日起至民國119年05月12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1.60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3年04月18日止累計65,924元正未給付,其中65,145元為本金;779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1)所示之利息。(二)債務人吳晏展於民國112年01月31日向債權人借款50,000元,約定自民國112年01月31日起至民國117年01月31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1.60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3年04月18日止累計43,180元正未給付,其中42,932元為本金;248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2)所示之利息。(三)債務人吳晏展於民國112年03月03日向債權人借款59,999元,約定自民國112年03月03日起至民國119年03月03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1.60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3年04月18日止累計55,570元正未給付,其中55,147元為本金;423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3)所示之利息。(四)債務人吳晏展於民國112年01月16日向債權人借款50,000元,約定自民國112年01月16日起至民國117年01月16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1.60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3年04月18日止累計43,298元正未給付,其中42,842元為本金;456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4)所示之利息。(五)債務人吳晏展於民國111年11月16日向債權人借款50,000元,約定自民國111年11月16日起至民國118年11月16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1.60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3年04月18日止累計44,515元正未給付,其中44,173元為本金;342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5)所示之利息。(六)債務人吳晏展於民國111年12月29日向債權人借款40,000元,約定自民國111年12月29日起至民國116年12月29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1.60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3年04月18日止累計34,639元正未給付,其中33,896元為本金;743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6)所示之利息。(七)債務人吳晏展於民國111年10月07日向債權人借款50,000元,約定自民國111年10月07日起至民國118年10月07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1.60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3年04月18日止累計44,265元正未給付,其中44,153元為本金;112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7)所示之利息。(八)債務人吳晏展於民國111年06月08日向債權人借款60,000元,約定自民國111年06月08日起至民國118年06月08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1.60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3年04月18日止累計50,853元正未給付,其中50,724元為本金;129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8)所示之利息。(九)債務人吳晏展於民國111年06月15日向債權人借款110,000元,約定自民國111年06月15日起至民國118年06月15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1.60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3年04月18日止累計94,318元正未給付,其中94,079元為本金;239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9)所示之利息。(十)債務人吳晏展向債權人請領信用卡使用,卡號:0000000000000000,卡別:VISA,依約債務人即得於特約商店記帳消費。債務人至民國113年04月07日止累計28,545元正未給付,其中28,291元為消費款;254元為循環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10)所示之利息。{11}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額債務,而所請求之標的,茲為求清償之簡速,以免判決程序之繁雜起見,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五○八條之規定,狀請鈞院依督促程序迅賜對相對人發支付命令,實為法便。釋明文件:小額信貸借據、信用卡申請書、約定條款、帳務明細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柔均附註:
一、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二、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行聲請。
附表113年度司促字第011242號利息:
本金序號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001新臺幣65145元吳晏展自民國113年04月19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1.6%計算之利息002新臺幣42932元吳晏展自民國113年04月19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1.6%計算之利息003新臺幣55147元吳晏展自民國113年04月19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1.6%計算之利息004新臺幣42842元吳晏展自民國113年04月19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1.6%計算之利息005新臺幣44173元吳晏展自民國113年04月19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1.6%計算之利息006新臺幣33896元吳晏展自民國113年04月19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1.6%計算之利息007新臺幣44153元吳晏展自民國113年04月19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1.6%計算之利息008新臺幣50724元吳晏展自民國113年04月19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1.6%計算之利息009新臺幣94079元吳晏展自民國113年04月19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1.6%計算之利息010新臺幣28291元吳晏展自民國113年04月08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5%計算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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