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易字第802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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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易字第80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2月11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易字第802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周文偉上列被告周文偉因詐欺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上午10時在本院第七法庭續行審判,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1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陳威憲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施家郁中華民國10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