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簡上字第40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5月02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交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簡上字第409號上訴人 曾心禹 訴訟代理人 李淑欣 律師被上訴人 林柏志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5月2日
民事第三庭受命法官鄭珮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5月2日
書記官張傑琦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簡上字第40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5月02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交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簡上字第409號上訴人 曾心禹 訴訟代理人 李淑欣 律師被上訴人 林柏志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5月2日
民事第三庭受命法官鄭珮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5月2日
書記官張傑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