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度簡上字第12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簡上字第12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0月17日

裁判案由:給付報酬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簡上字第126號上訴人乘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甲○○被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 朱立人 律師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4年10月17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黃悅璇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4年10月17日
書記官董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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