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除字第48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1月1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除字第480號聲請人 吳惠萍 即 吳金塗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46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10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9年11月10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高文淵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0日
書記官廖美紅┌─────────────────────────────────────────────┐│股票附表:109年度除字第480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01│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00│1│220││├──┼──────────────┼──────────────┼───┼────┼───┤│0002│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1│195││├──┼──────────────┼──────────────┼───┼────┼───┤│0003│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1│141││├──┼──────────────┼──────────────┼───┼────┼───┤│0004│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1│124││├──┼──────────────┼──────────────┼───┼────┼───┤│0005│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1│100││├──┼──────────────┼──────────────┼───┼────┼───┤│0006│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1│46││├──┼──────────────┼──────────────┼───┼────┼───┤│0007│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