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8年度審附民移調字第75號刑事其他文書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8年審附民移調字第75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5月27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聲請人乙○○
相對人甲○○上列當事人98年審附民移調字第75號因刑事附帶民訴事件,於中華民國98年5月27日上午10時43分,在本院第十法庭試行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左:
一、出席人員:法官洪英花書記官張茹茵通譯洪綺姍調解委員鐘明生
二、到庭調解關係人:聲請人甲○○相對人乙○○
三、調解成立內容:㈠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壹拾萬元,於民國98
年6月27日前給付伍萬元,其餘款項於98年7月27日起,按月於每月27日給付壹萬元至全部給付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給付,視為全部到期。
㈡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四、上列筆錄當庭交關係人閱覽/朗讀並無異議後簽押。中華民國98年5月27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書記官張茹茵法官洪英花以上筆錄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張茹茵中華民國9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