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1703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除字第170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除字第1703號聲請人 張天送 代理人 張國平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139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12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12月3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薛嘉珩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0日
書記官劉庭君┌──────────────────────────────┐│附表:105年度除字第1703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79-NX-14946-9│1│300│││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0002│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0-NX-26524-2│1│130│││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0003│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1-NX-41997-9│1│143│││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0004│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2-NX-57735-1│1│157│││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0005│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3-NX-74164-7│1│431│││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0006│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4-NX-84570-4│1│431│││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0007│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5-NX-93268-0│1│388│││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0008│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1│298│││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0009│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1│327│││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0010│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000-0│1│180│││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0011│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9-NX-000000-0│1│378│││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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