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促字第15166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司促字第1516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6月03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促字第15166號債權人裕國冷凍冷藏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楊育偉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海南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請求金額之計算方式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中華民國113年6月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黃伃婕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