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司票字第21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3月04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5年度司票字第219號聲請人 顧澤民 上列聲請人顧澤民因與相對人 彭慶寧 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顧澤民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釋明正確之利息起算日為何年月日?(票號:TH0000000)中華民國105年3月4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劉怡芳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司票字第21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3月04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5年度司票字第219號聲請人 顧澤民 上列聲請人顧澤民因與相對人 彭慶寧 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顧澤民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釋明正確之利息起算日為何年月日?(票號:TH0000000)中華民國105年3月4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劉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