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智易字第31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9月30日
裁判案由:著作權法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智易字第31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雅惠上列被告因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年度調偵字第236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張雅惠明知如附表所示商品圖片及文字說明圖檔,均係童趣生活館有限公司(下稱童趣公司)人員為童趣公司代理經銷之文具商品所創作,享有著作財產權之語文、美術著作,未經童趣公司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重製或公開傳輸。詎被告仍基於以重製及公開傳輸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犯意,自民國106年3月至107年5月29日期間,在新北市○○區○○路○○○號3樓住處,以電腦設備連結網路,先自童趣公司官方網站下載如附表所示商品文字、圖片之圖檔,再將所下載圖檔刊載於其在蝦皮購物、Pchome商店街及露天拍賣等購物網站以「X.H.BABY」名稱開設之個人網路賣場,供不特定人閱覽,用以販售其自行自國外購入之各該商品,而以此重製、公開傳輸等方法,侵害童趣公司著作財產權。嗣童趣公司人員於106年9月間,閱覽張雅惠於蝦皮拍賣網站刊登之圖文後提告,嗣107年5月29日發現張雅惠仍持續使用圖檔,而悉上情。因認被告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之擅自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罪嫌及同法第92條擅自以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等罪嫌等語。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第30
3條第3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又著作權法第7章之罪,須告訴乃論,但犯第91條第3項及第91條之1第3項之罪,不在此限,著作權法第100條亦有明定。
三、本案告訴人童趣公司告訴被告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公訴意旨認被告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之擅自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同法第92條之擅自以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權之罪嫌,依著作權法第100條前段之規定,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第92條之罪,均須告訴乃論。茲告訴人與被告已達成調解,告訴人並於108年9月20日向本院具狀撤回告訴,此有聲請撤回告訴狀1份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59頁),揆諸首開說明,本件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8年9月30日
刑事第十七庭法官陳幽蘭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1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應附繕本)。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王翊橋中華民國108年9月30日附表┌──┬─────────┬────┬───────┐│編號│商品圖品及文字說明│著作類型│刊登網站││││││├──┼─────────┼────┼───────┤│1│LYRA鉛筆適用特性與│語文著作│Pchome商店街、│││相對年齡對照表(如││蝦皮購物│││107年度調偵字第236│││││9號卷宗第135頁所示│││││)│││├──┼─────────┼────┼───────┤│2│LYRAGROOVE三角洞│語文著作│蝦皮購物│││洞鉛筆(細)之圖片│美術著作││││及文字說明(如107│││││年度調偵字第2369號│││││卷宗第137頁所示)│││├──┼─────────┼────┼───────┤│3│LYRAGROOVE雙孔削│同上│同上│││筆器(單入)之圖片│││││及文字說明(如107│││││年度調偵字第2369號│││││卷宗第139頁所示)│││├──┼─────────┼────┼───────┤│4│GIOTTObebe可洗式│美術著作│Pchome商店街│││寶寶木質蠟筆(12色│││││)之圖片(如107年│││││度調偵字第2369號卷│││││宗第141頁所示)│││├──┼─────────┼────┼───────┤│5│LYRA鉛筆延長器圖片│語文著作│同上│││及文字說明(如107│美術著作││││年度調偵字第2369號│││││卷宗第143頁所示)│││├──┼─────────┼────┼───────┤│6│LYRAGROOVE三角洞│同上│同上│││洞色鉛筆特色之圖片│││││及文字說明(如107│││││年度調偵字第2369號│││││卷宗第145頁中間所│││││示)│││├──┼─────────┼────┼───────┤│7│LYRAGROOVE三角洞│美術著作│同上│││洞色鉛筆之圖片(如│││││107年度調偵字第│││││2369號卷宗第145頁│││││下方所示)│││├──┼─────────┼────┼───────┤│8│LYRA德國削鉛筆機之│語文著作│露天拍賣│││圖片及文字說明(如│美術著作││││107年度調偵字第236│││││9號卷宗第151頁所示│││││)│││├──┼─────────┼────┼───────┤│9│GIOTTObebe可洗式│美術著作│Pchome商店街│││寶寶彩色筆(12色)│││││之圖片(如107年度│││││調偵字第2369號卷宗│││││第153頁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