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附民字第50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0年附民字第50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2月09日

裁判案由:違反保護令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0年度附民字第503號原告江○潔被告江○寬上列被告因本院110年度上易字第1398號違反保護令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0年12月9日
刑事第十八庭審判長法官何俏美
法官陳海寧法官葉乃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程欣怡中華民國11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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