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3年上訴字第24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4月23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上訴字第242號上訴人即被告 陳泰麟 (原名: 陳建廷 )選任辯護人 蔡復吉 律師
王聖傑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詐欺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14日所為112年度訴緝字第92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廖建瑜
法官林呈樵法官林孟皇本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邵佩均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