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18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6年易字第18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6月07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易字第180號公訴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世賢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6月7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陳世博
法官陳雪玉法官陳嘉年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昕儒中華民國10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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