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9年度附民字第308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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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9年附民字第3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9月25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308號原告 李鈞宇 法定代理人 李耀中 被告 楊耀智 上列被告因本院109年度易字第297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之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9月25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李辛茹
法官謝昀芳法官周霙蘭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9月25日
書記官佘筑祐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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