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選字第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5月19日
裁判案由:當選無效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選字第5號原告 楊同義 訴訟代理人 吳秋麗 律師被告 劉榮彪 訴訟代理人 黃頌善 律師
黃呈熹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當選無效事件,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5年5月19日
選舉法庭法官蔣志宗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
書記官冒佩妤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選字第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5月19日
裁判案由:當選無效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選字第5號原告 楊同義 訴訟代理人 吳秋麗 律師被告 劉榮彪 訴訟代理人 黃頌善 律師
黃呈熹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當選無效事件,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5年5月19日
選舉法庭法官蔣志宗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
書記官冒佩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