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家繼訴字第6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5月28日
裁判案由:分割遺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2年度家繼訴字第60號原告 高光明 住雲林縣○○市○○○路000巷0號被告 張麗香
高女琇 高女雲 高女足 高女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遺產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3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兩造公同共有如附表一所示被繼承人 高清港 之遺產,應予分割如附表一「分割結果欄」所示。訴訟費用由兩造按附表二所示應繼分比例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被告高女雲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茲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兩造之被繼承人高清港於民國112年4月21日死亡,並遺有如附表一所示之遺產,而兩造分別為其長子、配偶、長女、次女、三女及四女,對於被繼承人遺產之應繼分比例如附表二所示各6分之1。又被繼承人雖於死亡當時遺有如附表三所示之存款,然已於被繼承人死亡後經全體被繼承人同意領出,用以支付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生前積欠之醫療費、長照機構費用、護理之家費用及在臺大醫院住院之費用,存款剩餘0元,故此部分沒有遺產可以分配。並聲明:兩造公同共有被繼承人高清港所遺如附表一所示之遺產,應依上述說明之分割方法分割。
二、被告方面:㈠被告張麗香、高女琇、高女足、高女惠到庭均陳稱:對原告所述沒有意見,同意原告之主張等語。
㈡被告高女雲經合法通知,未到庭表示意見,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且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
三、本院得心證之理由:㈠經查,原告主張被繼承人高清港於112年4月21日死亡,遺有
如附表一所示之遺產,兩造均為其繼承人,如附表一所示之繼承人已就系爭遺產辦理公同共有之繼承登記;又被繼承人雖於死亡當時遺有如附表三所示之存款,然於被繼承人死亡後經全體繼承人同意領出後,支付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生前積欠之醫療費、長照費用、護理之家費用及在臺大醫院住院之費用,而存款剩餘0元等情,業據其提出被繼承人高清港之除戶資料、繼承系統表、繼承人戶籍謄本、土地登記第三類謄本、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遺產稅免稅證明書、斗六市農會存摺明細、高清港喪葬費用、百日費用、供品、對年費用總明細及其相關收據、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收據、雲林縣私立太舜居家長照機構繳費明細單、救護車繳費收據、洪揚醫院醫療費用、洪揚醫院附設護理之家費用收據、斗六市公墓管理基金納骨堂使用規費繳款書等件為證,且為到庭之被告張麗香、高女琇、高女足、高女惠所不爭執,堪信原告上開主張為真實。
㈡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
公同共有;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151條、第1164條分別定有明文。又終止遺產之公同共有關係,應以分割方式為之,將遺產之公同共有關係終止改為分別共有關係,性質上亦屬分割遺產方法之一,此有最高法院82年度台上字第748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又法院選擇分割遺產之方法,應具體斟酌遺產之性質、利用價值、經濟效用、使用現狀及各繼承人之意願等相關因素,本於公平原則為妥適之判決。
㈢查兩造均為被繼承人高清港之繼承人,其等之應繼分分別如
附表二所示,依據前開規定,在分割遺產前,兩造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而兩造就被繼承人之遺產無法協議分割乙節,有本件調解不成立之調解紀錄表在卷可查,又被繼承人如附表一所示之遺產,依其使用目的亦無不能分割之情形,且無證據顯示兩造彼此間訂有不分割遺產之協議,或被繼承人有以遺囑禁止遺產之分割或定分割遺產之方法,則原告本於繼承人之地位,依照上開規定,請求分割被繼承人所遺如附表一所示之遺產,核無不合,應予准許。又本院審酌如附表一所示遺產之性質、利用價值、經濟效用及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等情事後,認將如附表一所示之遺產,分割為由兩造按應繼分比例分別共有,屬公平妥當,於法尚無不合,爰判決如主文第1項所示。
四、因共有物分割、經界或其他性質上類似之事件涉訟,由敗訴當事人負擔訴訟費用顯失公平者,法院得酌量情形,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一部,民事訴訟法第80條之1定有明文。本件分割遺產之訴,屬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兩造間本可互換地位,且均蒙其利,而被告應訴係因訴訟性質所不得不然,是認本件訴訟費用應由兩造按應繼分比例負擔,較為公允,爰判決如主文第2項所示。
參、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家事事件法第51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80條之1、第85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所示。
中華民國113年5月28日
家事法庭法官黃玥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華民國113年5月28日
書記官鄭履任附表一:被繼承人高清港之遺產及分割方法編號遺產項目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核定價額(新臺幣)分割結果欄1雲林縣○○市○○段000000000地號土地88.001/2224,400由兩造按附表二所示之應繼分比例保持分別共有。2雲林縣○○市○○段000000000地號土地420.00全2,142,000元同上3雲林縣○○市○○段000000000地號土地84.00全428,400元同上4雲林縣○○市○○段000000000地號土地1,496.00全1.795,200元同上5雲林縣○○市○○段000000000地號土地3,658.00全4,389,600元同上6斗六市○○里○○路000號全82,200元同上7斗六市○○里○○路000號全130,800元同上附表二:兩造對被繼承人高清港遺產之應繼分比例編號姓名應繼分比例備註1張麗香1/6配偶2高光明1/6長男3高女琇1/6長女4高女雲1/6次女5高女足1/6三女6高女惠1/6四女附表三:高清港所遺存款部分編號遺產項目金額1雲林縣斗六市農會450,000元2雲林縣斗六市農會00000000000000000,7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