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910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促字第9108號債權人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上列債權人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丙0000000000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釋明丙0000000000是「獨資」抑或「合夥」?並提供其登記資料。
二、請提出法定代理人甲○○最新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請務必保留當事人記事欄之登記事項),以供本院審核。
中華民國96年3月29日
民事庭法官游秀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6年3月29日
書記官范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