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聲字第8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聲字第8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2月26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扣押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聲字第81號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朱勇生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藥事法案件(一○○年度偵字第一一八○二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一○○年度緩字第一八七七號、一○二年度執聲字第一○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
其餘聲請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朱勇生違反藥事法案件,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扣案之偽藥、禁藥一批(詳如該署一○○之年度紅保管字第八一二號扣押物品清單影本),係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之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或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同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定有明文。考其立法意旨係認:為免扣押物無法適當處置,導致檢察官因此減低依職權不起訴或緩起訴之意願,爰於本條明定供犯罪所用或供犯罪預備及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檢察官得單獨聲請宣告沒收之規定。是以,得依同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之規定,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者,以該物屬被告所有,且係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者為限。次按違禁物係指依法令禁止製造、運輸、販賣、持有及行使之物而言。藥事法對偽藥及禁藥,並無禁止持有規定,則除其他法令另有禁止製造、運輸、販賣、持有及行使規定外(如安非他命,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不得非法輸入、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施打或吸用,屬違禁物),偽藥及禁藥,並非均屬違禁物(最高法院八十五年度台上字第四五四五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
三、經查,被告朱勇生係設於臺北市○○區○○○路○段○○號1樓榮耀便利商店之店長,竟基於販賣偽藥之犯意,於民國99年
5月初某日起,在店內擺放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復提供以印尼文印刷之雜誌,向在臺之印尼人推銷藥品,由其代為訂購雜誌上推銷之減肥茶,賺取差價。嗣於100年5月26日下午2時許,經警循線查緝,並扣得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物。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一○○年度偵字第一一八○二號為緩起訴處分,經職權送請再議後,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於100年9月22日以一○○年度上職議字第一二七七四號處分書駁回再議確定;緩起訴期間自100年9月22日起至101年9月21日止,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等情,有上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書、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處分書、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及報告書等附卷可參,並經本院核閱上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一○○年度偵字第一一八○二號偵查卷宗無訛。而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偽藥,為被告所有供販賣之物,業據被告在警詢及偵查中供述明確,是聲請人聲請將如附表一所示之扣案物品宣告沒收,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另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雖亦屬被告所有,業經被告供述明確,然因無證據證明係被告意圖販賣之物,已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對被告不另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有前述緩起訴處分書在卷可稽,是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已難認為屬供被告犯罪所用或供其犯罪預備及因犯罪所得之物,自無從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之規定單獨宣告沒收。又依上開說明,偽藥並非違禁物,且在藥事法中無沒收之專條,是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既非屬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自亦無從依刑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單獨宣告沒收。故聲請人就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於法不合,應予駁回。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裁定如
主文。中華民國102年2月26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李文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對於本件裁定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臺灣高等法院。
書記官劉穗筠中華民國102年3月1日附表一:
┌──┬────┬─────────────────┬────┐│編號│扣押物品│物品名稱│數量│││清單編號│││├──┼────┼─────────────────┼────┤│一│9│SAMSU(SUPEROIL)壯陽藥│一盒│├──┼────┼─────────────────┼────┤│二│13│婷美麗人減肥藥│五盒│├──┼────┼─────────────────┼────┤│三│15│KAPLETSUSUTPERUT(扣押物品清單誤│四十三盒││││載為SARIAYU)減肥茶││└──┴────┴─────────────────┴────┘附表二:
┌──┬────┬─────────────────┬────┐│編號│扣押物品│物品名稱│數量│││清單編號│││├──┼────┼─────────────────┼────┤│一│1│SINGSETPAPET月經(調理)止痛藥│一瓶│├──┼────┼─────────────────┼────┤│二│2│PABANOX抗生素藥膏│二條│├──┼────┼─────────────────┼────┤│三│3│SRONGPAS壯陽藥│一包│├──┼────┼─────────────────┼────┤│四│4│FEMINAX生理止痛藥│二包│├──┼────┼─────────────────┼────┤│五│5│CITO牌CETEME抗過敏藥│二十四粒│├──┼────┼─────────────────┼────┤│六│6│KALBE(PROMAG)胃藥│二十四粒│├──┼────┼─────────────────┼────┤│七│7│CETEME(CHLORPHENIRAMINIMALEAS)│四包││││抗過敏藥││├──┼────┼─────────────────┼────┤│八│8│RUMPUTPATIMAH月經調理藥│一包│├──┼────┼─────────────────┼────┤│九│10│DULCOLAX瀉藥│一百十粒│├──┼────┼─────────────────┼────┤│十│11│NEORHEUMACYL(止痛藥)│四包│├──┼────┼─────────────────┼────┤│十一│12│ANTIMO(DIMENHYDRINATE)暈車藥│二十一包│├──┼────┼─────────────────┼────┤│十二│14│PILJAMUGALIANRAPET月經調理藥│四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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