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訴字第1066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5年訴字第1066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4月23日

裁判案由:虛報進口貨物產地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九十五年度訴字第一0六六號原告羅林貿易有限公司代表人甲○○訴訟代理人丁○○
柯淵波 律師被告財政部高雄關稅局代表人 游朝順 局長訴訟代理人乙○○
丙○○上列當事人間因虛報進口貨物產地事件,原告不服財政部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台財訴字第0九五一三0一八四四0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定於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一日下午二時四十分於本院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一庭審判長法官呂佳徵
法官林勇奮法官蘇秋津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書記官陳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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