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法字第3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法字第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7月10日

裁判案由:變更捐助章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法字第36號聲請人 邱慧君 上列聲請人聲請變更相對人財團法人台北市北投區靈山大慈寺捐助章程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七日內,補正提出經主管機關准予變更章程之備查函件,如逾期未補,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7月10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孫曉青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7月10日
書記官曾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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