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建上字第3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9月09日
裁判案由:返還履約保證金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建上字第34號上訴人健興營造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張美雲 訴訟代理人 張馨月 律師被上訴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順欽 訴訟代理人 李路宣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履約保證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3年9月9日
工程法庭審判長法官楊熾光
法官廖穗蓁法官李佳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卓佳儀中華民國1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