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2593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促字第259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8月0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促字第25936號債權人 盧介文 住臺中市○里區○○路○段○○○○○號
送達代收人盧介文住臺中市○區○○路0段00號4樓之1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 古裕德古德勇 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債務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徐含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
書記官孫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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