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8年上訴字第11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4月23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上訴字第119號上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鄭振雄選任辯護人王建偉律師
陳鄭權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被告偽造文書等案件,不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6年度訴緝字第12號,中華民國107年10月31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4月23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審判長法官蔡聰明
法官梁耀鑌法官連育群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廖紫喬中華民國10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