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訴字第75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5年訴字第75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2月2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5年度訴字第00075號原告甲○○被告屏東縣政府代表人乙○○訴訟代理人戊○○
丙○○丁○○上列當事人間因損害賠償事件,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12月28日
第二庭審判長法官江幸垠
法官簡慧娟法官戴見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年12月28日
書記官蔡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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