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除字第65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除字第656號聲請人 林怡君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541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9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10月31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賴彥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3年10月31日
書記官羅尹茜┌──────────────────────────────┐│股票列表:103年度除字第65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股票金額│├──┼──────┼──────┼──┼────┼─────┤│1│廣盛金屬企業│94-OO-O-O│6│600,000│6,000,000│││股份有限公司│││││├──┼──────┼──────┼──┼────┼─────┤│2│廣盛金屬企業│94-OO-O-OO││370,000│3,700,000│││股份有限公司│94-OO-OO-OO│37││││││94-OO-OO-OO│││││││95-OO-O-O││││├──┼──────┼──────┼──┼────┼─────┤│合計│││43│970,000│9,7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