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7年重上字第86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2月13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重上字第863號上訴人 楊桂垹
楊青晏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邱明珠 被上訴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博怡 訴訟代理人 謝文雄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
8年1月22日辯論終結。茲因本件有相關事實待釐清,爰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8年2月13日
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陶亞琴
法官黃書苑法官陳蒨儀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2月13日
書記官葉國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