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73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73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2月28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734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另案於臺灣臺中監獄南投分監執行中)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12月28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謝慧敏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9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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