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8年度聲字第1318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8年聲字第131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21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聲字第1318號聲請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98年度執聲字第99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理由
一、本件受刑人甲○○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附表編號2至3部分,前經定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0月確定)。茲聲請人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以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裁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12月21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陳姵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對於本件裁定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臺灣高等法院。
中華民國98年12月21日
書記官王佩珠附表: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97.09.08│98.01.05│98.01.06採尿前回│││││溯96小時內│├────────┼────────┼────────┼────────┤│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7年度毒│基隆地檢98年度毒│基隆地檢98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2671號│偵字第72號│偵字第72號│├───┬────┼────────┼────────┼────────┤││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7年度訴字第1847│98年度訴字第275│98年度訴字第275││││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8.01.15│98.04.09│98.04.09│├───┼────┼────────┼────────┼────────┤││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案號│97年度訴字第1847│98年度訴字第275│98年度訴字第275││確定││號│號│號││├────┼────────┼────────┼────────┤│判決│判決││││││確定日期│98.04.20│98.05.11│98.05.11│││年.月.日││││├───┴────┼────────┼────────┼────────┤│備註│基隆地檢98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1672號│字第1618號(編號│字第1618號(編號││││2、3應執行有期徒│2、3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刑10月)│└────────┴────────┴────────┴────────┘┌────────┬────────┬────────┐│編號│4│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97.12.08│98.03.20│││││├────────┼────────┼────────┤│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7年度│基隆地檢98年度││年度案號│毒偵字第3095號│毒偵字第1007號│├───┬────┼────────┼────────┤││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8年度訴字第70│98年度訴字第714││││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8.04.17│98.07.15│├───┼────┼────────┼────────┤││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案號│98年度訴字第70│98年度訴字第714││確定││號│號││├────┼────────┼────────┤│判決│判決│││││確定日期│98.05.25│98.08.17│││年.月.日│││├───┴────┼────────┼────────┤│備註│基隆地檢98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1858號│字第2682號│└────────┴────────┴────────┘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