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65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6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656號原告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梁正德 訴訟代理人 季佩芃 律師
孫寅 律師被告 李維旭
許玉菁
李銘倢 前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蘇隆惠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事實尚欠明瞭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三時在本院第七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113年4月3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朱慧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13年5月1日
書記官劉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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