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7年促字第787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9月0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促字第7870號債權人世界大同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乙○○上債權人與債務人甲○○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債權人補正欠費明細到院。中華民國97年9月9日
民事庭法官蔡孟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9月9日
書記官鄭敏郎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7年促字第787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9月0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促字第7870號債權人世界大同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乙○○上債權人與債務人甲○○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債權人補正欠費明細到院。中華民國97年9月9日
民事庭法官蔡孟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9月9日
書記官鄭敏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