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9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0月29日
裁判案由:返還工程款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九六○號
原告甲○○法定代理人 丁政農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二時五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九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張國勳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日~B法院書記官李汝婷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9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0月29日
裁判案由:返還工程款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九六○號
原告甲○○法定代理人 丁政農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二時五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九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張國勳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日~B法院書記官李汝婷